Selected Category: 心情感想 (14)

View Mode: Post List Post Summary

有時真的覺得儅藝人有點可憐。爲何?我們上班族,有什麽讓人不喜歡的,也罷。因爲我們的老闆只有一個。可是藝人的老闆可多呢。只要看電視的,就可以算是他們的老闆。爲何?因爲我們觀衆會評估他們的表現,給他們無形的打分、批評、建議。


雖然我常吐槽許多我看不是很過眼的藝人,可是我必須説明,我不討厭他們本人。我明白熒幕上的他們不一定是真實的他們。我討厭的是他們在熒幕上的言行舉止。也許這是宣傳手法,但是我看不順眼就是不順眼。


我討厭王心淩的做作,討厭對嘴的歌手。非常討厭她對媒體的自大。
我討厭自以爲很紅的藝人,以爲全世界都應該認識他們。我就是認不出你是邱澤,怎樣?
我討厭郭富城和鄭伊建的不長進。做了那麽多年的藝人,中文還是那麽爛!真懷疑他們到底在不在乎香港以外的市場?
我討厭九孔的誇張。過分的想要表現只會讓我覺得作嘔。
我討厭何燿珊的虛僞。博宣傳不須要靠賣性或自爆過往的性行爲!


我真的覺得蔡依林換了唱片公司,新的造型真的真的比較好,比較沒有那麽台。
我真的覺得梁靜茹的歌是我在ktv還蠻喜歡唱的,因爲它ktv-friendly。
我真的覺得小S進步了。她已經可以在康熙來了真正和蔡康永配合,而不是光會吃來賓豆腐和問些無聊的問題,丟自己的臉。


所以偶然發現阿丹的部落格,看到這個post,忍不住回了一下:清者自清!


Posted by holeybaloney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3)


最近重新迷上了他。我忘了最初看到他是在那一部戯,是什麽角色,和什麽人對戯。可是最近在《无 名天使3D》中又看到他。完全被迷倒!帥帥帥!真的是 酷呆了!已俺老娘平時的標準,小歐算是醜八怪一個。可是他就有哪一份別人所沒有酷頸!!你看一下照片。以我的正常標準來説,真得不算帥。



可是他比一些花瓶男演員會演戲。每每看到他,你都會被他的演技深深吸引。演什麽像什麽。好人壞人都難不到他。身手矯健的他,許多武打場面都是自己親 身上場。多才多藝的小歐,熱愛攝影、寫作及李小龍。2000年開設全香港第1傢李小龍展覽館,持續1年免費開放給觀衆參觀。1996年就參與資深舞台劇家麥秋的《虎度門》,10年内演了近10部舞臺劇,其中包括音樂劇《細鳳》、《劍雪浮生》、和2006年改編自電影”CLOSER” 的舞台劇《誘心人》。電視電影作品不下40部。


雖然戯下畫后你可能不會記得他,但是你再看戯的時候,他出現時的鋒芒一定蓋過所有演員。就因爲他是那麽的出色。


所以,我非常同意這個人的看法:


http://ent.163.com/ent_2003/editor/tv/tvcomment/040701/040701_259032.html


我迷上他了啊!


Posted by holeybaloney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2)


我不相信天長地久,也不相信曾經擁有。我只相信快樂就好。


我明白兩個人在一起必定有所不滿、有所爭吵。我也相信爭執,如果處理妥當,能促進彼此的了解、信任。可是我們還不夠成熟,無法將感情與理智分開。縂 在爭吵的時候,一時衝動說出許多慯人的話。事後懊惱悔恨也於事無補,因爲傷害已經根深蒂固。就像一根小小的刺扎在胸口,拿不出來,卻永遠的刺痛。永遠。


不曾為任何一個人傷心。也許以後會,也許不會。因爲我冷血。這事實我知道,我也承認。但我寧願相信我現實、理智,能把心思分開。我縂冷眼旁觀一切, 無論什麽事也會從另外一個較客觀的角度去思考。可也許我還沒遇到一個能令我100%付出的人,也許這個人出現后會讓我改變想法。我不知道。我也不會去多 想。因爲我完全相信“可慾不可求”這個道理。緣分到了就到了。去找,也不一定會找得到。不如讓它來找你。這是被動但最不會讓自己傷心的方法。


被愛永遠比愛人來的容易。


Posted by holeybaloney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2)


高中同學結婚生子了。當然是先上車后補票。22嵗。我真得無法想象。22嵗。要邊讀書邊賺錢養家。好辛苦。所以,請大家要做愛請戴套。安全第一。要有保障。不然請不要做。


Posted by holeybaloney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2)

  • Jun 03 Fri 2005 23:46
  • 麻木



昨天晚上回家時看到一場車禍。說車禍其實也只是看到一位老婆婆坐在馬路上﹑頭流著血﹑不遠處有一灘血跡﹐然後有個男人拿著電話扶著她﹐想必是肇事者吧。




最重要的是﹐我發現我真的麻木了。經過時不過是看了兩眼﹐就走掉。




害怕﹖怕啥﹖
擔心﹖她又不是我親人我擔心什麼。
惡心﹖我每個月都會看到血從自己身體裡流出。




結果我當時的反應只不過是好奇﹑反感(因為擋著整條馬路)。也許最重要的﹐我已經習以為常了。報章﹑新聞﹑雜誌上的暴力報導讓我麻木了。只不過是車禍﹐又沒有死人﹐與我無關。




與我無關﹐這也是典型新加坡人的想法。



Posted by holeybaloney at 痞客邦 PIXNET Comments(0) Trackback(0) Hits(2)

«1 2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