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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時真的覺得儅藝人有點可憐。爲何?我們上班族,有什麽讓人不喜歡的,也罷。因爲我們的老闆只有一個。可是藝人的老闆可多呢。只要看電視的,就可以算是他們的老闆。爲何?因爲我們觀衆會評估他們的表現,給他們無形的打分、批評、建議。


雖然我常吐槽許多我看不是很過眼的藝人,可是我必須説明,我不討厭他們本人。我明白熒幕上的他們不一定是真實的他們。我討厭的是他們在熒幕上的言行舉止。也許這是宣傳手法,但是我看不順眼就是不順眼。


我討厭王心淩的做作,討厭對嘴的歌手。非常討厭她對媒體的自大。
我討厭自以爲很紅的藝人,以爲全世界都應該認識他們。我就是認不出你是邱澤,怎樣?
我討厭郭富城和鄭伊建的不長進。做了那麽多年的藝人,中文還是那麽爛!真懷疑他們到底在不在乎香港以外的市場?
我討厭九孔的誇張。過分的想要表現只會讓我覺得作嘔。
我討厭何燿珊的虛僞。博宣傳不須要靠賣性或自爆過往的性行爲!


我真的覺得蔡依林換了唱片公司,新的造型真的真的比較好,比較沒有那麽台。
我真的覺得梁靜茹的歌是我在ktv還蠻喜歡唱的,因爲它ktv-friendly。
我真的覺得小S進步了。她已經可以在康熙來了真正和蔡康永配合,而不是光會吃來賓豆腐和問些無聊的問題,丟自己的臉。


所以偶然發現阿丹的部落格,看到這個post,忍不住回了一下:清者自清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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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oleybalone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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